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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 ...
宏工科技(3016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 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 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 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 第四条 对外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 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 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宏工科技(3016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 为,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 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 有诚信责任,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 ...
宏工科技(3016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宏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1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的提案、通知、 决议等信息;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信息;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 ...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专业会计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宏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2025 年 10 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
宏工科技(30166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 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 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 ...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提供公司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料, 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宏工科技(3016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的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
宏工科技(3016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 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