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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688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3 11:02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 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 ...
芯碁微装(6886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2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 的公允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称"企业会 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 回避; (三)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 ...
芯碁微装(688630)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芯碁 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及至少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连任。 ...
芯碁微装(688630) -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适用)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œ | | --- | | . | | . | | | |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348841353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020.2448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1 ...
芯碁微装(6886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 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 要求的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 ...
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3 11:01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 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研半导体 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 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 担保。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 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 ...
芯碁微装(6886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
芯碁微装(688630)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 制度执行。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芯碁微装(6886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
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3 11:01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1 / 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 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负有向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