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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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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6:2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
格林美: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 ...
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5:1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 ...
深天马A: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2:1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经 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 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双枪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以及《双 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 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三祥新材: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47
Core Points - The article outlines the selection system for accounting firms at Sanxiang New Materials Co., Ltd, aiming to enhance shareholder interests and ensure the quality and authenticity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2][3].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selection of accounting firms must comply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 - The company must not appoint an accounting firm to conduct audit work before the board and shareholders' meetings have approved the selection [2]. Group 2: Selection Criteria - Selected accounting firms must possess independent legal status and the necessary qualifications to conduct securities-related business [4]. - Firms must have a fixed workplace, sou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a robust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4]. - The accounting firm should have a good record of compliance with financial audi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no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related to securities business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4][6]. Group 3: Selection Procedures - The audit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proposing the selection of accounting firms and overseeing the audit work [5]. - The selection process should be fair and just, utilizing competitive negotiations, public bidding, or invitation bidding [5][6]. - The audit committee must evaluate the qualifications of the accounting firms and submit a report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for approval [6][8]. Group 4: Evaluation and Reporting - The audit committee must provide an annual evaluation report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appointed accounting firm [8][10]. - Any significant changes in audit fees or the selection of accounting firms must be disclosed in the company's annual financial reports [10][26]. Group 5: Change of Accounting Firms - The audit committee must evaluate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urrent accounting firm before proposing any changes [17].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ust seek independent opinions during the review of proposals to change accounting firms [18]. - The company must complete the selection of a new accounting firm before the end of the fourth quarter of the audited year [19].
映翰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3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
新特电气: 新特电气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2:1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 ...
锡南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8:19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 所,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 ...
敷尔佳: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8:19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