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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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实施“7﹢1”举措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Ren Min Wang· 2025-05-21 00:5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透明度和法院公信力,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 法院推行执行告知"7必须"和超标的查封情形"1说明"举措,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 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郑州法院坚持"如我在执"理念,扎实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聚焦群众反映执行难点堵点问题,不 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行流程监管。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送达和告知等问题,开展集中专项 整治活动,实施"七个必须"执行行为规范。即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必须在十日内向当事 人发出执行通知,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在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必 须在24小时内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需要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必须在执行前将履行到期 债务通知直接送达第三人;在采取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时,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其他当事人及 被执行人家属;对于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法院必须先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限 制消费令或决定书,再于送达后24小时内实施相关措施;在委托评估、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必 须以书面通知或笔录形式将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报告送达、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