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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7号令”出台:金融产品严禁“操纵业绩”、“不当展示”
财联社· 2025-07-12 06:28
自2025年3月底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经历了3个半月的征求意见之后,7号令正式出台。相比 征求意见稿, 7号令新增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或者交易过程中的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 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 本次新规针对的金融产品主要是原银保监旗下监管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 投资型产品,总体可以划分为资管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 以下文章来源于财联社FICC ,作者王蔚 财联社FICC . 财联社FICC团队倾力打造的固定收益投研平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债市电报、独家新闻、精选资讯、 重大事件点评、深度报道、研究报告等。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令2025年第7号公布,以下简称"7号令")。 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在产品推介过程中可能通过模糊产品性质、混淆产品类别、夸大产品优势、 选择性展示业绩数据等方式,诱导客户使其在不了解产品真实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关于业绩展示规则,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具体明确了公募产品的过往业绩披露要求;还有此前中 银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