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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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7号令”出台:金融产品严禁“操纵业绩”、“不当展示”
财联社· 2025-07-12 06:28
自2025年3月底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经历了3个半月的征求意见之后,7号令正式出台。相比 征求意见稿, 7号令新增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或者交易过程中的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 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 本次新规针对的金融产品主要是原银保监旗下监管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 投资型产品,总体可以划分为资管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 以下文章来源于财联社FICC ,作者王蔚 财联社FICC . 财联社FICC团队倾力打造的固定收益投研平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债市电报、独家新闻、精选资讯、 重大事件点评、深度报道、研究报告等。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令2025年第7号公布,以下简称"7号令")。 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在产品推介过程中可能通过模糊产品性质、混淆产品类别、夸大产品优势、 选择性展示业绩数据等方式,诱导客户使其在不了解产品真实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关于业绩展示规则,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具体明确了公募产品的过往业绩披露要求;还有此前中 银协 ...
金融机构发售投资型产品应进行适当性匹配
Zheng Quan Shi Bao· 2025-07-11 20:56
证券时报记者秦燕玲 7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了解产品、了解客户, 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践 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关口前移。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办法》将自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发行或者销售、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以及保险产品, 其适当性管理均适用于《办法》相关规定。 《办法》强调,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普通投资者进 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对其适合购买或者交易的产品作出判断,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充分履行 告知义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办法》根据不同产品属性特征提出针对性要求。对于投资型产品,要求划分产品风险等级、进行投资 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进行差异化的适当性管理。对于保险产 品,要求开展分类分级、对保险销售资质进行分级管理,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和财务支付水平评估 等。 根据《办法》,专业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银行 ...
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金融消保又一新规出台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07-11 15:3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余纪昕 上海报道 7月11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共五章四十九条,对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进行规范,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称《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在于将保护金融 消费者权益的关口前移。并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办 法,推动金融机构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对金融消费 者而言,要求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有助于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 择适当的产品,减少超出自身能力的支出和风险损失。 同时,针对销售环节这一投资者权益保护消保的"重头戏",监管机构也加强了纪律要求。 《办法》第十六条称, 金融机构应强化资质管理,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产品销售资质。并对相关 人员持续开展培训,确保销售人员充分了解所销售或者交易产品的属性特征及风险水平。并且,金融机 构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销售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考核标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行为和程序的合规性、 客户投诉情况等,不得以销售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