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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是建设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引擎” |金融百家
一、国际金融中心赋能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 我国债券市场在规模、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绩斐然,正逐步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阶段。在市场规 模与国际影响力上,截至2024年底,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达158.8万亿元,规模全球第二,品种齐 全。同时,开放进程加速,借助"债券通""QFII/RQFII"等渠道,境外机构持有中国债券规模升至4.1万亿 元,较2017年大幅增长,彰显国际投资者对我国充满着信心。 文/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专家、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离岸金融研究所所长 景建国 在全球金融格局重构的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国金融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债券市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支柱,不仅是政府与企业的核心融资渠道,更是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 通道。 上海通过创新债券机制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绿色债券、SLB和熊猫债等品种频出,2024年中国绿色债 券发行规模约1.2万亿元、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2023年助力中东主权基金发 行50亿元SLB,用于中国新能源项目,为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树立了标杆。上海还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 了债券市场的效率,上海清算所跨境清算服务缩短结算周期,20 ...
【环球财经】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于旭波:监管协同与标准互认将助力金砖国家经贸高质量发展
Xin Hua Cai Jing· 2025-07-06 01:40
5日,在2025年金砖国家工商论坛期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于旭波表示,金砖国家在推动贸易便 利化、加强监管合作、消除贸易壁垒方面有广泛共识,其中监管协同和标准互认尤为关键。 他建议,应推动金砖国家间的监管合作,通过协调非关税措施、加强监管趋同,促进可持续贸易,契合 国际承诺,助力重振多边贸易体制,减少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利用国际标准、技术法规和自愿性可持续 标准作为监管趋同的实用工具,在卫生要求、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认证框架等非关税措施方面加强合 作与协调。同时,可通过学术交流和定期对话加强金砖国家标准化机构间协作,解决监管分歧,尤其在 检验检疫、数字、绿色及可持续发展相关标准领域,扩大互认协议应用范围,推动监管兼容性,重点关 注能源、健康、农业、服务和数字贸易等关键领域。 他强调,2024年中方贸易与投资工作组提出的《贸易发展与标准合作倡议》已写入《金砖国家工商理事 会2024年度报告》。为落实该倡议,2025年4月发布了《贸易发展与标准合作倡议金砖行动计划(2025- 2026)》,该计划以推动全领域贸易标准化和强化多层次标准技术供给为重点,构建多维共进的协作机 制,深化重点领域标准对接,增强标准化能力 ...
财政部会计司与中国证监会会计司签署合作备忘录
news flash· 2025-06-19 08:06
6月18日,财政部会计司与中国证监会会计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管理工作协同。在备忘录的框架下,双方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监 管协同,实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研究制定备案办理规程等配套规则。(财政部) ...
政策解读丨《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解读
国家能源局· 2025-06-04 0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解读。 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及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是其重要 组成部分。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与千家万户 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密切相关,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事项和关键性工作。 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 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以下简称1479号文)。1479号文 实施近五年以来,我国基本实现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 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全覆盖,用电营商环境得到显著 改善,在行业内和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获得电力"已经成为我国供电服务领域 ...
最高法联合证监会发布23条意见,“护航”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Di Yi Cai Jing· 2025-05-15 13:28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5月15日联合发布了《关 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作为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及资本 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从总体要求、投资者保护、市场参与人规范、司法行政协同及组织实施保障等 五个方面,提出了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是最高法和证监会针对监管实践中的问题形成的指导意见,内容主要体现 方向性、原则性的共识。 聚焦四方面目标任务 从整体目标任务来看,《指导意见》主要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司法规则完善以 及司法监管协同机制四个方面。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依法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公司治理、获取合 理回报、公平参与市场交易等基本权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常态化开 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依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行为,切 实提高违法违规犯罪成本,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 ...
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机制亟待补漏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05-06 09:21
该上市公司是在年报"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中披露这则信息的。2025年4月(具体哪天尚 未可知),公司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涉嫌达成垄断并实施垄断协 议,拟对公司罚没合计1.95亿元。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确认了预计负债和相关损 失。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3.97亿元,可以说,这个处罚对净利润的影响不小。 近日,深交所某上市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隐秘"地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该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受 到市场关注。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前,都会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但不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且未明确向证券监管部门同步通报的义务。"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监管, 可能导致重大监管信息在行政体系内部共享不畅。 上市公司在收到有权监管部门的处罚告知书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的公司可能会以"未形成最 终结论"为由规避披露。此前有些上市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数十天也未主动及时披露。本案 上市公司虽在年报中披露了相关信息,但这种"补丁式"信披的时效性也存在疑问,长时间的信息"黑 箱"可能对中小投资者不利。要解决诸如此类问题,笔者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