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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1:5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各个部门、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证 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根据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所列重大事件。下列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一)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
江西锐泓超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Sou Hu Cai Jing· 2025-06-11 16:28
经营范围含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物业管 理,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城乡市容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车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雨棚销售,智能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 务,共享自行车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网络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江西锐泓超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涌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国标行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 ...
上海韵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Sou Hu Cai Jing· 2025-06-05 16:17
企业名称上海韵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明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国标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锦乐路947号1幢1层企业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25-6-5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宝山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经营范围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生物化工 产品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 线、电缆经营;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
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1:31
Summary of Key Points Core Viewpoint - The announcement details the share pledge by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of 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Mr. Liang Feng, which is aimed at replacing existing pledged financing without involving new financing. Group 1: Share Pledge Details - Mr. Liang Feng directly holds 531,510,881 shares, accounting for 24.87%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 capital of 2,137,165,372 shares. After the pledge, the total pledged shares amount to 294,660,000, representing 55.44% of his holdings and 13.79%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s [1][2] - Mr. Liang Feng and his concerted parties, Ningbo Shengyue and Ningbo Kuaneng, collectively hold 961,571,752 shares, which is 44.99%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The total pledged shares after this transaction will be 387,660,000, which is 40.32% of their total holdings and 18.14%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s [1][2] - The share pledge is intended to replace existing financing and is expected to be completed by June 2025, allowing for the release of 48,860,000 shares from pledge, reducing the pledged proportion to 46.25% of Mr. Liang's holdings and 11.50%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s [1][2] Group 2: Financial Stability and Impact - The financial condition of Mr. Liang Feng and his concerted parties is reported to be good, with sufficient repayment capability expected from self-owned and self-raised funds. There are no risks of forced liquidation or transfer of pledged shares [3] - The share pledge will not affect the company's main business, financing costs, or operational capabilities, nor will it lead to a change in actual control of the company [3] - The company will continue to monitor the share pledge situation and fulfil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as required [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6-02 18:41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发行的63,432,300股H股股份已于2025年5月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鈞達股份",英文简称为"DRINDA",股份代号 为"0286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股份(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6月1日(星期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 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经办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 士于稳定价格期内未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并未在稳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5-20 21:45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55号(郧阳区纵一路与横二路交叉口西 北140米)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世琦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 ...
万润新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1:50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
江苏青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Sou Hu Cai Jing· 2025-05-20 02:25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江苏青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贵来,注册资本1000万人 民币,徐州赛诺过滤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易宏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企业名称江苏青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贵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国标行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清华创新大厦A701企 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25-5-19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 来源:金融界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徐州赛诺过滤科技有限公司60%2海南易宏通投资有限公司40% 经营范围含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技术推广 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汽车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除依法须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5-16 23:15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 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现拟将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拟根据《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 ...
合康新能: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1: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5-03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65 人中除 47 名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1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