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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4-01 02:31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0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 (注册稿) 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237.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每股发 ...
南王科技_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3-31 03:52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 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f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NANWA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CEIN-TECH CO.,LTD 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燎原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福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 ...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3-04 07:32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x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及发行概况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3-01 07:12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 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NANWA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CEIN-TECH CO.,LTD 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燎原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福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