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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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1 05:10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日止。 | | --- | |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 | §2 | 基金产品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增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4-18 10:25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证券")协商一致,自2025年4月18日起,新增国泰海通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10565(A类);010566(B类);010567(C类))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 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 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 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 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