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rda(8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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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832149) - 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12-23 16:00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69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 第五条 | | |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 | 区和睦院 18 幢 A 区 | | 1201 | 室。 | 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 | | 1801 室。 | | |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 | |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 | 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 | | | | 三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 |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 | | |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 |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利尔达(83214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6:0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72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 1 号楼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公 ...
【2024年】第003号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12-02 12:52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季报 问询函【2024】第 00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各项问 题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由于涉及商业敏感信息, 公司申请对部分客户名称进行了豁免披露。现提交贵部,请予审核: 一、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2 亿元,同比减少 12.79%;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9.05 万元,同比减少 3,389.68%。你公司解释业绩下滑 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市场景气度等因素的影响。 请你公司: (1) 结合不同业务类别的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具体 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 说明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因素是否会持续影响你公司的盈利能力,你 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回复: (一)结合不同业务类别的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 ...
利尔达: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4-12-02 12:35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68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 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三季报问询函》(季报问询函【2024】第 003 号),公司对问询函各项问 题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由于涉及商业敏感信 息,公司申请对部分客户名称进行了豁免披露。现提交贵部,请予审核: 一、关于经营业绩 (1)结合不同业务类别的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具体 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因素是否会持续影响你公司的盈利能力,你 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回复: (一)结合不同业务类别的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 ...
利尔达(832149) - 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4-12-01 16:00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68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 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三季报问询函》(季报问询函【2024】第 003 号),公司对问询函各项问 题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由于涉及商业敏感信 息,公司申请对部分客户名称进行了豁免披露。现提交贵部,请予审核: 一、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2 亿元,同比减少 12.79%;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9.05 万元,同比减少 3,389.68%。你公司解释业绩下滑 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市场景气度等因素的影响。 请你公司: (1)结合不同业务类别的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具体 情况及可比公司 ...
利尔达: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11-25 10:43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67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对吴微微、孙瑶、李雷、金仲照、黄丽娟、张小艳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871,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068%,可交易 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 | | 是否为控 | | | | 本次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姓名 | 股股东、 | 董事、监 事、高级 | 本次解限 | 本次解除 | 除限售 股数占 | 尚未解除 | | | 序号 | 或名称 | 实际控制 | 管理人员 | 售原因 | 限售登记 | 公司总 | 限售的股 | | | | | 人或其一 | | | 股票数量 | | 票数量 | | | | | 致行动人 | 任 ...
利尔达(832149)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11-24 16:00
单位:股 | | | | 是否为控 | | | | 本次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姓名 | 股股东、 | 董事、监 事、高级 | 本次解限 | 本次解除 | 除限售 股数占 | 尚未解除 | | | 序号 | 或名称 | 实际控制 | 管理人员 | 售原因 | 限售登记 | 公司总 | 限售的股 | | | | | 人或其一 | | | 股票数量 | | 票数量 | | | | | 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 | 股本比 | | | | | | | | | | 例 | | | 1 | | 吴微微 | 否 | - | C | 173,500 | 0.0411% | 0 | | 2 | | 孙瑶 | 否 | 董事、高 | A | 101,051 | 0.0240% | 303,156 | | | | | | 管 | | | | | | 3 | | 李雷 | 否 | 监事会主 | A | 92,930 | 0.0220% | 278,790 | | | | | | 席 | | | | | | 4 | ...
利尔达: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9 08:57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65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 1326 号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 1 号楼 18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孙瑶、陈云、崔彦军、潘士远、杨 柳勇因公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
利尔达: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9 08:5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 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议的表决程序及表 ...
利尔达(832149)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16:0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关 于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各项议程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