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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09-01 07:38
4-1-1-1 | | | | 一、审计报告 …………………………………………………………………………………… 第 1-6 页 | | --- | | :、 财务报表 ……………………………………………………………………… 第 7-14页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7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9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4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5-82 页 | | --- | 4-1-1-2 报 告 天健审〔2021 ] 4305 ...
立方控股: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09-01 07:3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 释义 2 | | --- | | 第一部分 引言 4 | | 一、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4 | | 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本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5 | | 三、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声明事项 7 | | 第二部分 正文 9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9 | | 二、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12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2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6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2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2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7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37 | |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37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4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5 | | 十 ...
立方控股: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8-28 14:0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112001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
立方控股: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8-21 07:46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80 号西溪银座 C 座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1 证券简称: 立方控股 证券代码: 83303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 ...
立方控股: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8-10 14:02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112001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
立方控股:立方控股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2023-08-10 07:46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查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查问询函") 已收悉。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发行人"、"公 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江天册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查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 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公开发行说明书中"释义"所定 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 字体 | 释义 | | --- | --- | | 黑体或黑体加粗 | 《审查问询函》中的问题 | | 宋体 | 对《审查问询函》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在本审核问询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 问题 | ...
立方控股: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方控股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8-10 07:44
补充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1 补充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编号: TCYJS2023H1131 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补充 ...
立方控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发行人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2023-08-10 07:44
目 录 | 一、关于 2022 年业绩下滑幅度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第 1—23 | 页 | | --- | --- | | 二、关于缺少验收单确认收入的合规性及内控有效性…………第 24—33 | 页 | | 三、关于其他问题…………………………………………………第 34—46 页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2022 年业绩下滑幅度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根据问询回复,(1)2022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6,532.34 万元,较 2021年度下降0.65%;归母扣非后净利润4,330.65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24.25%, 2022 年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2022 年 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除城市停车系统销售收入在 2022 年增长 61.90%外,其他产品 销售收入均有一定程度下滑。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捷顺科技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8.59%,归母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5.21%,由盈利转为亏 损。(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可比公司为捷顺科技和科拓股份,其中, 科拓股份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数据;在问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