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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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5-22 08:54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报材料。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DF20231031002),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 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申报稿。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2023 年 12 月 8 ...
骏创科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2024-05-21 23:44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保荐的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第三 轮问询意见。 | 问题 1. 募投项目及规模是否按需合理 | | --- | | 问题 2. 诉讼赔偿对发行人的影响 | | 问题 3 关于业绩十幅增长育实际核容 | 问题 1.募投项目及规模是否按需合理 根据申请文件、问询回复文件及公开资料,(1)本次 募投项目将新增年度产能 8,500 万件,项目实施后将推动公 司年度自有生产能力超过 1.7 亿件,较 2023 年度自有产量增 加超过 1 倍,强化公司产能规模优势。(2)公司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业务规模持续提升,销售收入分别为 38,907.58 万 元、50,158.52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41%、72.22%。同时,2023 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接近 80%。(3)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周期为 5 年,若以项目建设前 一年度收入作为基数 ...
骏创科技(833533) -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1 16: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询函")。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 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并及 时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 司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
骏创科技(833533) -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5-21 16:00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报材料。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DF20231031002),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 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申报稿。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
骏创科技:上海锦天城律所关于骏创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5-17 08: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释 义 | 2 | | --- | --- | | 正 文 | 3 | | 第一部分 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3 | | 问题 2.关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涉诉问题 | 3 | | 第二部分 | 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更新 38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38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8 | | |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9 | | |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39 | | | 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0 | | |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41 | | | 七、 发行人的业务 41 | | |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3 | | |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6 | | |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54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5-17 08:14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5-17 07:3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
骏创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骏创科技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5-15 08:0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20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鄂24YZTKQ4 目录 | 问题 1. 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 | | --- | | 问题 3. 其他问题 |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2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苏州骏 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创科技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2022 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众环 审字(2023)3300134 号、众环审字(2024)330001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 年 3 月 27 日,贵所出具了《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5-15 08:0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
骏创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骏创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5-15 08: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释 义 | 2 | | --- | --- | | 正 文 | 3 | | 第一部分 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3 | | 问题 2.关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涉诉问题 | 3 | | 第二部分 | 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更新 38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38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8 | | |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9 | | |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39 | | | 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0 | | |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41 | | | 七、 发行人的业务 41 | | |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3 | | |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6 | | |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54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