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 Wonder Energy Chemical (836419)

Search documents
万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5 14:0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 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经审阅,我们认为: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随英、王满仓、马政生 2023 年 8 月 15 日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
万德股份: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
2023-08-15 14:03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公司于2023 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 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次配售金额不超过 1,250万元,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承诺本次配售的 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认购金额(万元) | 认购比例(%) | | --- | --- | --- | --- | --- | | 1 | 王育斌 | 董事长、核心员工 ...
万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4:03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育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8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万德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08 07:43
证券简称: 万德股份 证券代码: 836419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 30 号检测楼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0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