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nter(83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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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20 11:0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 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 ...
派特尔(83687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19 16: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5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 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派特尔: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4 08:36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珠海市派特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3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10 ...
派特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08:36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704,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63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
派特尔(836871)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16: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704,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63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
派特尔(836871) -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3 16:00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珠海市派特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3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10 ...
派特尔: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的核查意见
2024-11-08 08:41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激励对象中 1 名核心员工易先有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核心员工徐神军,荆皓鑫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前述授予未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00 万 股。2 位激励对象:唐江龙、张伟华因个人资金不足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 10.8 万股,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首次授予股份为 352.20 万 2024 年 11 月 8 日 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7 人调整为 44 人,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390.00 万股调整为 352.20 万股,根据《管理办法》涉及预留部分的 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亦需同步调整,由 90 万股调整为 88 万股。 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2.20 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及首次授予的相关公告中的事宜不存在差异。 经核查 ...
派特尔: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的意见
2024-11-08 08:41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的 法律意见 致: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协议,就《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公司 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 宜(以下简称"首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
派特尔: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4-11-08 08:41
(一)实际授予情况 |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 | --- |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0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 |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 | --- | --- | --- | --- | --- | | | | 票数量(万股) | 票总量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陈宇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 42 | 9.54% | 0.57% | | 唐江龙 | 董事 | 21 | 4.77% | 0.28% | | 赵伟才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15 | 3.41% | 0.20% | | 黄续峰 | 副总经理、董事 | 15 | 3.41% | 0.20% | | 刘小平 | ...
派特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8 08:41
3、2024年11月7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新增股 份 3,522,000 股,陈宇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42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73,737,616 股增加到77,259,616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陈宇、周洪霞、 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53,640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2.9714%降低至60.6444%。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8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7月22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 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 投资咨询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