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hu Yuanda(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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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11-30 14:0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江苏 元锡 机: 86 (510) 68798988 真:86(510)68567788 子信箱:mail@gztycpa.cn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 W[2023]E1410 号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太湖远大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 ...
太湖远大: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90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 12,94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6890%,涉及自愿 限售股东 58 名。 1 公告编号:2023-090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 | | 是否 | | | 是否为 公开发 | | | | | | | 本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控 | 是否为 | 是否为 | 行前未 | | | 本次自 | | | | 限售 | | | | | 股股 | 控股股 | 公开发 | 直接持 | 董事、 | | 愿限售 | | | | 后该 | | | | 股东姓 | 东、实 | 东、 ...
太湖远大: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87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其中相关内容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 " 二、议案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基本情况 1 公告编号:2023-087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申请股票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 (10)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
太湖远大: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俞丽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 公告编号:2023-046 ...
太湖远大: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 14:00。 1 公告编号:2023-05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太湖远大: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险。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491.71 万元、5,927.34 万元,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公告编号:2023-039 19.21%、20.6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一) 与招商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3 年 5 月 8 日,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太湖远大: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 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就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招股说明书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太湖远大: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 的规范,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 ...
太湖远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2023-11-30 14:0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2 年 12 月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告编号:2022-022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2 | 一、 | 基本信息 5 | | --- | --- | | 二、 | 发行计划 8 | | 三、 ...
太湖远大: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招商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491.71 万元、5,927.34 万元,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9.21%、20.6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2023 年 5 月 8 日,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