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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12-29 14:03
公告编号:2023-14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28/1703770446_401885.pdf 1 公告编号:2023-145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太湖远大: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12-28 13:36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现对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 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 (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 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 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 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 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 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 施。 1 | | 一、业务与技术 3 | | --- | --- | | 问题 | 1. 产品竞争优势及市场发展空间 3 | | 问题 | 2. 与香港国品等关联交易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 7 | | 问题 | 3. 与长兴鑫长、湖交供应链交易真实合理性 8 ...
太湖远大: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4:03
公告编号:2023-144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俞丽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1 公告编号:2023-14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090,600 股 ...
太湖远大: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2-19 14:03
1-2-1 1-2-2 1-2-3 1-2-4 | 命情和新自者权益(或股权 | 附连 | | 2022年5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050200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五、17 | 161.320.583.47 | 211,702,467.09 | 170.141.169.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五、18 | 141,739,100.10 | 55,034,055.59 | 90.442.778.36 | | 应付账款 | fi.、 19 | 118,612,392.88 | 90,539,091.50 | 97.375.140.48 | | 预收款项 | 五、20 | 119,156.29 | 75.386.64 | 186.091.63 | | 合同负债 | 五、21 | 1,368,943.74 | 1,087,778.20 | 5.568.135.01 | | ...
太湖远大: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3-12-11 14:01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86 (510) 68798988 86 (510) 68567788 : mail(@gztycpa.cn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 (510 )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苏公 WI2023JE1281 号 二、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太湖远大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专项报告的编制报告过程。 一、鉴证意见 我们对后附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太湖远大: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2年度
2023-12-11 14:0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2022年度 t a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江苏 , 元锡 总机:86 (510) 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苏公 WI2023|E1353 号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鉴证意见 我们对后附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太湖远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钟力生)
2023-12-08 14:03
公告编号:2023-130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钟力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钟力生先生为浙江 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太湖 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太湖远大: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12-08 14:03
公告编号:2023-142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 (六)出席对象 1 公告编号:2023-142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 ...
太湖远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4:03
公告编号:2023-135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2023-12-08 14:03
公告编号:2023-138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3-138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