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hu Yuanda(920118)

Search documents
太湖远大: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4 11:32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10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成贤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于丽敏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上述 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从6.5498% 减少至 5.5497%,减持比例达到 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 | 名称 | 持股变动时间 | | | 义务人 | 成贤创投 |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日 | | | | 于丽敏 |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2日 | | | 股票简称 | 太湖远大 | 股票代码 | 920118 | | 变动类型 | 增加□ |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股东、实际控制 | 是□ 否 | | | 减少 | 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 ...
太湖远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6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
太湖远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1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监 事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郑颜女士和何佳俊先生 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 ...
太湖远大: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9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813,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28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丽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87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47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姝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元良)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元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于元良为浙江太湖 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冰)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冰为浙江太湖远 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 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太湖远大: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1-29 11:5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 ...
太湖远大: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8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维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己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拟选举陈维清担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以上职工代表 监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 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议案表决结果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太湖远大: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〇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 第一百〇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 |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9 |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7 | |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 | 任期三年。 | 生,任期三年。 | |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 权: | 权: |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 | 东大会报告工作; | 东大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力生)
2024-11-29 11:57
本人钟力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 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力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