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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hu Yuanda(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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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
2023-11-30 14: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保 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拟制定《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第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
太湖远大:监事会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审核意见公告
2023-11-30 1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董事 会制定的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具体方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3-058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 体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 ...
太湖远大: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 作。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
太湖远大: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正后)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119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 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关于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 函[2023]107 号)。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实际总额为 1,976,4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16,8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2 月 23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3]B009 号),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审验。本次定向发行股 1 公告编号:2023-119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
太湖远大: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30 08:37
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 行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CMS @ 招商证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目 录 3-1-1 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浙江太湖 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人""太湖远大")的委托, 担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以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 ...
太湖远大: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30 08: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CMS @ 招商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3-2-1 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下称"《北交所上市审核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下称"《北交所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出 ...
太湖远大: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30 08:37
证券简称: 太湖远大 证券代码: 87374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 ...
太湖远大: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申报稿)
2023-11-30 08:37
4-1-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下载 天锡 36 (510) 68798988 6 (510) 68567788 : mail@gztycpa.cn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vcpa.cn 计报告 苏公 WI2022]A1261 号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5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5 月、2021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太湖远大2022年5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