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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hu Yuanda(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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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希琴女士、曹晓珑先生、刘渊恺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 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希琴、曹晓珑、刘渊恺经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提名,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陈希琴,女,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 9 月 至今就职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担任教授职务。2001 年 9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兼任审计;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
太湖远大: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8 日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浙江 ...
太湖远大: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1-30 14:03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3-027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俞丽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
太湖远大: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
太湖远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1-30 14:03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告编号:2023-072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 ...
太湖远大: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 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06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2,82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告
2023-11-30 14:03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 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 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
太湖远大:股东大会制度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 时;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
太湖远大: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已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享有征集投票 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 ...
太湖远大:关于核心员工刘伟明先生去世的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员工刘伟明先生去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获悉公司核心员工刘伟明先生因病去世的消息。刘伟明先生去世前为公司研发 中心研发试验员,刘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目前,公司妥善移交了相关工作,刘伟明先生的过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 影响。 刘伟明先生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业 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刘 伟明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同时向刘伟明先生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特此公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