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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晨会纪要-20250430
Caida Securities· 2025-04-30 03:16
晨会纪要 2025-04-30 2025 年 04 月 30 日 星期三 【摘要】 【今日上市】 | 603014 威高血净 2025-04-30(初步询价起始日期) | | --- | | 603014 威高血净 2025-04-30(初步询价终止日期) | | 920066 科拜尔 2025-04-30(上市日(公众部分)) | 【公告停牌】 002124 ST天邦 2025-04-30(刊登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停牌一天) 002289 ST宇顺 2025-04-30(刊登公司股票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 告,停牌一天) 161129 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A(人民币份额) 2025-04-30(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易方达原油(QDII-LOF- FOF)A(人民币份额)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 180602 中金印力消费REIT 2025-04-30(刊登分红公告,2025年4月3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 300013 *ST新宁 2025-04-30(刊登公司股票交易撤 ...
连续造假遭重罚 ST锦港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4-30 02:19
按照退市新规,结合前次处罚决定认定的违规实施,公司股票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记者关注到,本次公司可能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早有预兆。在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前,公 司已经披露2次立案调查暨风险提示公告,重点提示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作出,进一步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的重大问题,提示投资者切勿"火中取栗"。 监管作出顶格处罚 此前,公司2024年11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予以顶格处罚,证监会在当 日对公司再次立案调查,反映出公司仍然存在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待进一步查实。 4月29日晚,公司披露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 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 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 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就前述造假违规行为并结合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 ...
ST锦港(600190)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5-04-29 17:18
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5140号 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 0205140 号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2024年12月31日合 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 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锦州港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锦州港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 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
ST锦港(600190)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9 17:18
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5143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5143 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 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 础上,对后附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 是锦州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 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 ...
ST锦港(600190)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
2025-04-29 17:1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0205998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 财务报表 |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 | | 资产负债表 | 7 | | 利润表 | 9 | | 现金流量表 | 10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 | 起始页码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0205998 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无法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 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其他重要事 ...
ST锦港(600190)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17:1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6024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6024 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锦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锦州港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 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锦州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 错误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5-04-29 16:4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 会就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消除情况出具 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 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表 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5-04-29 16:4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相关事项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监事会对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 议,并同意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完善内部管理建设,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16:4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6 人,现场参会 监事 5 人,监事尹鸿军先生委托监事田海清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葛义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2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