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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派斯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08-30 09:03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 | ---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1.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5 | | | 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 | 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14:00 会议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 --- |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投票表决 八、休会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s://ir.p 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16:00前访问https://ir.p5w. 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 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 规划等信息,公司将于2024年8月30日15:00-16:00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派斯林"), 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5,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3,9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45CXH, 1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6 日,住所/办公地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 777 号 1 幢,法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一 ...
派斯林:派斯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9 日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 ...
派斯林:派斯林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 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根据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因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 会决定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37,5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4.28 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8-22 09:1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 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 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2,037,500 股进行 ...
派斯林: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22 09:1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法律意见书 致: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 斯林")聘请的为其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就派斯林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本所是依法注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
派斯林(600215)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2 09:17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5 公司简称:派斯林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61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伟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锋云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