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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0:45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9 名,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全部激励对象剩余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 6,112,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情 ...
派斯林(60021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0:3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5 公司简称:派斯林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58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伟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锋云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8-25 10:34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派斯林(60021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0:3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之 法律意见书 致: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 斯林")聘请的为其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就派斯林本次 终止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派斯林已向本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 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 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声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及签字律师均不持有派斯林的股 份,与派斯林之间亦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派斯林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相关法律事 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不对派斯林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1 |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 2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4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行为,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5 10:32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各业务体 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 响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 ...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1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是指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的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外部单位。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 第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 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其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并经其公司 分管领导和董事会秘书批准。 第四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 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要求,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备的,则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备。 第五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