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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 作用,确保公司年报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 2 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还须安排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汇报和考察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 字。 1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必要的沟通。在年审 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 应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规定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的定期 报告以及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投 资者持续披露。 中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再资源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 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 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 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 有效性。 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 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 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以风险 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内控目标影响的程度确 定需要评价的重要业务单位、重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 第四条 本制度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分(子)公司以及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定义及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 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修 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长提名的总经理和董事会 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名程序与任职资 格的审查。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 织。公司人事部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 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 告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要 求,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用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消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 (一)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2025年修订)
2025-12-05 08:31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可持 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的各层级出资企业为实现控制目标,对经营活动的风险进行防 范和管控,全员参与实施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层级 出资企业。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 (一)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的规 定,符合行业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诚信准则; (二)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 侵占; (三)保证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