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 GAS(600333)

Search documents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 人。 大信承做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蕴奂)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达职报告 张蕴奂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相关规定,在 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 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蕴奂,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长春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 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 伙人。现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 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2 13:07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管理,规 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以下简称《信 披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保证实施,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长春燃 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 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任建春女士、独立董事赵岩先生、独 立董事张蕴奂先生、董事董志宇先生、董事赵旭先生五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 立董事任建春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 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李旭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公司财 务总监张大海所作的公司 2022 年年度业绩预亏情况说明。与会委员与审计会计师沟 通,对 2022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岩)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达职报告 赵岩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下称《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 -- 定 期报告》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受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用自己拥有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制定、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财会审计等提出科学 合理的指导和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赵岩,1976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和硕士均是吉林大学商学院的 会计学专业,博士是吉林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加拿大注册 会计师。自1999年11月至今,先后任吉林大学商学院(2021年12月院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九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 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第 本细则所称董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2 13:0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修订、 制定了部分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五条 | | ………… | …………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 激励; | |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 | 的。 |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一. 重要声明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股东大会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 能够通过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适时地作出科学、谨慎、适应公司情况 的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机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条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