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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12 13:0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会议议事程序,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科学 决策水平,确保公司治理与管控依法依规,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 规、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主要涵盖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程序、决策、执行和议事规则;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等。 第二章 总经理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最迟不超 过三个月。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五)本公司现任监事;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时结合《长春 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长春市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长发〔2018〕3号)和《长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 核办法》(长国资〔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 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和职工 代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3:30 时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原监事会主席孙树怀(继续履行 职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总结 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 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及审议议案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强化 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 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中未发生违 反财务制度和擅自超越审批权限、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 | 会议届次 | | | 召开时间 |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2: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 会 8 人,董事赵旭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佟韶光参加会议并代行表 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 审核,并取得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 燃气有限公司推荐函,公司非独立董事赵旭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推荐李浩先生接替赵旭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李浩先生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提名委员 会同意提名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并提请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 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 切实对大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7 当年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 二、商誉减值 商誉本期未发生减值。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九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 2023 年末对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其结 果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三、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四、坏账准备 2023 年度母公司、各子公司个别报表计提坏账准备 3,526,474.57 元,剔除 集团内计提坏账准备-8,815,169.65 元后,合并报表计提 12,341,644.22 元。 五、非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情况 2023 年度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13:05
内控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7-00015 号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其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连续 报告编码:京24EXAVFFJ0 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H i.T. Telenhone. +86 ( 10 ) 82330558 1: H. Fax. +86 ( 10 ) 82327668 www.daxincpa.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