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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蕴奂)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达职报告 张蕴奂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相关规定,在 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 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蕴奂,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长春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 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 伙人。现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 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长春燃 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 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任建春女士、独立董事赵岩先生、独 立董事张蕴奂先生、董事董志宇先生、董事赵旭先生五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 立董事任建春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 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李旭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公司财 务总监张大海所作的公司 2022 年年度业绩预亏情况说明。与会委员与审计会计师沟 通,对 2022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 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须给予配合。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条 为了审计委员会能够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须具有能够胜任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公司独立董事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 人。 大信承做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股东大会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 能够通过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适时地作出科学、谨慎、适应公司情况 的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机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条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业委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一. 重要声明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13:05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条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工作协调人和日常工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6,772.08万元,本年度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 情况、业务现状、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3:30 时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原监事会主席孙树怀(继续履行 职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总结 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