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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股东大会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 能够通过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适时地作出科学、谨慎、适应公司情况 的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机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条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业委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股份公司规 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3]88 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 《长体改[1993]162 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于 1993 年 6 月 8 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 《长体改[1996]131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6 年 9 月 25 日由"长春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 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 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 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置换,于 1998 年 12 月 31 日更名为"长春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22010170257210XR。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22 日经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13:05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条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工作协调人和日常工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12 13:0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会议议事程序,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科学 决策水平,确保公司治理与管控依法依规,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 规、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主要涵盖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程序、决策、执行和议事规则;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等。 第二章 总经理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最迟不超 过三个月。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五)本公司现任监事;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时结合《长春 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长春市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长发〔2018〕3号)和《长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 核办法》(长国资〔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 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和职工 代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3:30 时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原监事会主席孙树怀(继续履行 职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总结 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 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及审议议案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强化 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 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中未发生违 反财务制度和擅自超越审批权限、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 | 会议届次 | | | 召开时间 |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12: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 会 8 人,董事赵旭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佟韶光参加会议并代行表 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 审核,并取得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2024-04-12 13:0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 燃气有限公司推荐函,公司非独立董事赵旭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推荐李浩先生接替赵旭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李浩先生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提名委员 会同意提名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