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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蕴奂)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达职报告 张蕴奂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相关规定,在 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 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蕴奂,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长春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 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 伙人。现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 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岩)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达职报告 赵岩 本人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下称《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 -- 定 期报告》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受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用自己拥有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制定、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财会审计等提出科学 合理的指导和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赵岩,1976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和硕士均是吉林大学商学院的 会计学专业,博士是吉林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加拿大注册 会计师。自1999年11月至今,先后任吉林大学商学院(2021年12月院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九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 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第 本细则所称董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2 13:0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修订、 制定了部分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五条 | | ………… | …………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 激励; | |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 | 的。 |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一. 重要声明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股东大会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 能够通过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适时地作出科学、谨慎、适应公司情况 的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机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条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业委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2 13: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 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须给予配合。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条 为了审计委员会能够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须具有能够胜任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2 13: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股份公司规 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3]88 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 《长体改[1993]162 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于 1993 年 6 月 8 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 《长体改[1996]131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6 年 9 月 25 日由"长春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 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 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 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置换,于 1998 年 12 月 31 日更名为"长春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22010170257210XR。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22 日经 ...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12 13:0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会议议事程序,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科学 决策水平,确保公司治理与管控依法依规,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 规、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主要涵盖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程序、决策、执行和议事规则;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等。 第二章 总经理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