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ovation(600363)
Search documents
联创光电(60036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 运作,明确总裁职责,规范总裁行为,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一名,副总裁等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应不多于全 体董事的 1/2。 第四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1 第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交业务报告或在董事会上作公司工作报告; (三)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 ...
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 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明确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
联创光电(60036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5 10:16
第一章 总 则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 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 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 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第七条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 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 ...
联创光电(60036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1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发表意见。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 ...
联创光电(6003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方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 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1 第六条 公司原则 ...
联创光电(6003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相互理 解、相互尊重的良好关系。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 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改善公司经 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 ...
联创光电(600363)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联创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 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公司对外捐赠之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同意后实 施。 第六条 量力而行: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 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七条 诚实守信: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 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1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 ...
联创光电(60036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 价活动,通过监督检查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其人员在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财务信息等方面的适当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 理,规避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审计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审计监察部在监督 ...
联创光电(6003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六条 ...
联创光电(6003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