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dou Industrial(600400)
Search documents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10:31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390,02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947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核心区同惠街 19 号红豆财富广场 A 座 26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04 08:14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10 公司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切实履 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 市场形象。 一、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昌辉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 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
红豆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2 11:23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 24)第 01 8 号 南 京 市建 邺区 贤坤 路江 岛智 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8 6 2 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4)第018号 致: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事先对与本次变动有关的情况进行了尽 职调查,并获得相关方如下声明和保证:相关方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且力所能及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真实 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2 11:23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 豆股份")实际控制人由周海江先生、周耀庭先生、周海燕女士、刘连红女士和 顾萃先生变更为周海江先生、周海燕女士、刘连红女士和顾萃先生,该调整主要 系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转让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及变更后,实际控制人间如发生争议,均以周海 江先生的意见为准,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告知 函,红豆集团股权结构调整事项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减少。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先生、周耀庭先生、周海燕女士、刘 连红女士和顾萃先生,其中:周海江、周海燕为周耀庭子女,顾萃为周海燕配偶, 刘连红为周海江配偶。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1-31 08:3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因公 司派发股票红利调整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79)。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会导致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30 07:3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DOU INDUSTRIAL CO., 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 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DOU INDUSTRIAL CO., 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 一、会议议程 3 | | --- | | 二、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的说明 4 | | 三、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 | |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 | 五、关于公司拟申请敞口授信额度,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按需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5 | | 六、关于重新审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6 | 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DOU INDUSTRIAL CO., 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
红豆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5 10:11
法律意见书 苏 同 律 证 字 (2024) 第 013 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10019 电话: +86 25-83304480 传真: +86 25-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C&T PARTNERS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江 苏 红 豆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4)第 013 号 致: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豆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红豆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01-25 10:11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0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2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832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560,000 | 560,000 | 2024 年 | 1 | 月 30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重新审议《综合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4-01-19 09:11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0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综合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因日常生产及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豆集团")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由红豆集团为公 司提供通讯、宾馆、会务服务。2023 年度,公司向红豆集团支付通讯费用 14.51 万元,宾馆、会务费用 26.79 万元,共计 41.3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 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当每 3 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 义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综合服务 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红豆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由红豆 集团为公司提供通讯、宾馆、会务服务,协议有效期六年,且除非协议一方提前 六个月书面通知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09:11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0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戴敏君、周宏江、奚丰、任朗宁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