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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dou Industrial(6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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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 红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6:40
Core Points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Jiangsu Hongdou Industrial Co., Ltd. held its 22nd meeting on August 28, 2025, where several resolutions were unanimously passed [1][2][3][4] Group 1: Financial Reports and Risk Assessment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its summary with a unanimous vote of 9 in favor [1] - A risk assessment report regarding the ongoing business relationship with Hongdou Group Financial Co., Ltd. was presented and approved [1] Group 2: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Policies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Board Member Departure Management System" [2] -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nagement System"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2] -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Delay and Exemption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was also revised and approved [2] - The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 Management System"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3] - The "Insider Information Registrant System"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3] -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Special Meeting System"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3] -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Changes in Shares Held by Directors, Supervis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4] - The "Fundraising Management System"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4] - The "Accountability System for Major Errors in Annual Repor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as revised and approved [4]
红豆股份上半年亏损1.09亿元
Bei Jing Shang Bao· 2025-08-28 14:53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Hongdou Co., Ltd. report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revenue and incurred a loss in the first half of 2025 [1] Group 2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operating income of 868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9.73%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loss of 109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a net profit of 44.22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1]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0:15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5-04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宏江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针对 2025 年半年度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 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 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3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 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当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 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根据审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1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 决。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 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 ...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数 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