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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08:58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刘顺保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项目实施,同意由中标联合体 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 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工作,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项目投资等 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6 09: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1 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截至2024年1月15 日,累计转股54,909,551股,公司可转债转股使总股本增加,因此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将由53.05% 被动稀释至50.87%,持股比例合计减少2.18%。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 2024-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3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12 07:34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 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洪城环境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下属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3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实际贷款金额 按资金需求放款。近日因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宏泽热电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 2,000 万流动资金贷款和 3,000 万商 业承兑汇票,公司就该事项按 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宁波银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1-11 07:34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269,655,000元"洪城转债"转换 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5,622,60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948,038,351股的4.812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1,530,34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5.0192%。 ●本季度转股情况:本季度可转债转股的金额为216,435,000元,因转股形成的 股份数量为37,445,195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08:49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西洪城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25 08:45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3-07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10月16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 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 集团")与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以非公开协议受让市政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3.61%股份,并签署了本 次协议转让的《收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和《收购报告书》。 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08:4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 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 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 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5 08:4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西证监局《关于加强对辖区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考核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江西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选聘的建议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 ...
洪城环境:洪城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8:43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 则》")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环境")委托,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李沛律师、刘洁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召集人资格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法律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08:43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20 | |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38,575,370 |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9.2106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