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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20012号)
2025-04-14 11:0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1-6 | | --- | --- | | 二、已审公司财务报表 |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3.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5 | | 4.母公司利润表 | 6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7.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8.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9.财务报表附注 | 13-122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21120012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13号)
2025-04-14 11:02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之 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变更公告》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以 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 21120013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审核。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 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11号)
2025-04-14 11:02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 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洪城环境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洪城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 结论。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字 21120011 号 我们按照《 ...
洪城环境(60046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2025-04-14 11:0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本独立财务顾问"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2016 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洪城环境本次发行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554 号)核准,公司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13号)
2025-04-14 11:02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之 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 21120013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变更公告》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以 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 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06号)
2025-04-14 11:0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 21120006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 求,我们审计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 ...
洪城环境(60046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05号)
2025-04-14 11:0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目 录 |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 | 1-2 | | --- | --- | |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 | 1-3 | |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 21120005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洪城环境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鹏辉)
2025-04-14 11:0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4年我们作为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 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 就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邵鹏辉:男,1988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西省井冈学者(青年)、 江西省杰青;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江西省重点基金 等国家省部级项目9项。第一/通讯作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爱军)
2025-04-14 11:02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4年我们作为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 ...
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伟莉)
2025-04-14 11:0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我们作为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 就本 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吉伟莉:女,197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 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十几项,参编教材5部,出版专著1部:主持建设《管理会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