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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精工钢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上交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 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1:24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3-08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 号大虹桥国际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公司章程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underline{{{-}}}\,\mathrm{O}\,\underline{{{-}}}\,\underline{{{=}}}\,\mathrm{4\o\underline{{{r}}}}$$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优化 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 股票代码:600496 | 编号:临 | 2023-080 | | --- | --- | --- | --- | |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 转债代码:110086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 | 原规定 | | | | |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九条 |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 | | | | 7000 | | 万 | 第十九条 公司系经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皖 | | 股股份;2002 | | 年 月 7 |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1:2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 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 书对董事会负责。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执行董事长一人。 本规则所称执行董事长同《公司法》中副董事长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2-08 11: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为下属所控 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及相关备查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 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 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 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李国强 赵 平 戴文涛 2023 年 12 月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