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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昂: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2 09:37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2 年度年报信息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舜天信函报字(2023)第 00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部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53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 函》")已收悉,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 师"或"我们")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报审计的会计师,就需要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 查与落实,现将核查情况和意见回复如下: 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 现多项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需要对 2016年至 2021年 6 年的年报进行重新编 制。8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要涉及 2020年至 2021年度合并报表多个科目。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前期披露的财务报 表进行更正的原因、更正金额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2)公司对相关会计账目 ...
*ST交昂: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09-22 09:37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10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1)对前期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的原因、更正金额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 公司回复: (一)公司同时确认对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 应付款 1 / 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 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 多项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需要对 2016 年至 2021 年 6 年的年报进行重新编制。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 ...
*ST交昂: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8 09:50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9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送达各位董事。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召 ...
*ST交昂:关于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09-18 09:48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10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裁定情况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沪 01 民初 122 号), 主要裁 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参加诉讼 ● 涉案的金额:649,648,108 元 ●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公司对于泰凌案中相关的证据材料还在进一步整理核 实,后续将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5 元,由原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关于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昂立公司")股东上海韵简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韵简公司")依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对公司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国平、 ...
*ST交昂: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9月修订稿)
2023-09-18 09:4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2023 年 9 月修订稿) 1 目 录 第一节 通 知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二节 公 告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 ...
*ST交昂: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9月修订稿)
2023-09-18 09:4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
*ST交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2023-09-18 09:48
| 原条款 |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 |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 | 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 | 大会: | | 大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 | | 最低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 | 定最低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 | (8 人)时; | | 二(5 人)时;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 |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 | 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 | 独立董事 | 4 人。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工商部门的 证券代码:600530 证 ...
*ST交昂: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9月修订稿)
2023-09-18 09:4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ST交昂: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9月修订稿)
2023-09-18 09:4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 第八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五章 议事细则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战略发展的研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我国 《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国家经委联合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
*ST交昂: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3-09-18 09:48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10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51元/股。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 涨停,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二、风险提示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经审计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且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形。山东舜天信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拟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我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股票是否能被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已于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