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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修订 1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榕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
*ST榕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7 10: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 ...
*ST榕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合理设 置高级管理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
*ST榕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3-10-27 10: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广东榕泰高级瓷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广东榕泰高级瓷 | | 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 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 | 司、广东榕泰制药有限公司、揭阳市鸿凯 | 司、广东榕泰制药有限公司、揭阳市鸿凯贸 | | 贸易发展公司、揭阳市益科电子器材公司。 | 易发展公司、揭阳市益科电子器材公司。 | | 在公司设立时,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 | | | 司以经营性实物资产出资认 ...
*ST榕泰: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0: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非 ...
*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3-10-27 10: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6 日和 10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已发生九次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炒作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羁 押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其本人。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或"申请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 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 ...
*ST榕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3 名),张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 董事会审 ...
*ST榕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 ...
*ST榕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及其决议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 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统筹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 ...
*ST榕泰: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行监督职责和其他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 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