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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1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 ...
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1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出具内部控制报告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9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 ...
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1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履行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所属企业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办法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
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1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1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由 公司董事会秘 ...
昂立教育(600661) - 昂立教育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29 10:16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5-036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董事 1 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 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得票较高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得票较低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法当选。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0 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根据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
昂立教育(600661) - 昂立教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毛振华)
2025-09-29 10:1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毛振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长甲投资有限 公司提名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 ...
昂立教育(600661) - 昂立教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毛振华)
2025-09-29 10:16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现提名毛振华为上海新南洋 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 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昂立教育(600661) - 昂立教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宇超)
2025-09-29 10:1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金宇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