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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12-16 10:51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对 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全资孙公司重庆新科、全资子公司佳都电子增资55,000万 元、500万元、5,940万元;广州新科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对重庆新科、佳都电子增 资49,500万元、6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州新科、重庆新科、佳都电子股权结构 不发生改变。 (二)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十五次会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增 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4月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部 1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新科")、 ...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6 10:48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参与表决 3 人, 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 ...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执行总裁辞任暨聘任执行总裁的公告
2024-12-16 10:48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总裁辞任暨聘任执行总裁的公告 陈娇女士具备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陈娇女士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 附简历: 陈娇女士,1979 年 4 月生,湖南长沙人,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广 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 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执行委员会常委、 广州市民营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联席会长、广州市新的社 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兼科创分会会长。陈娇女士获广东省政协优秀提案、广州市 新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荣誉,并于 2023 年荣登《财富》中国最具影 ...
佳都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6 10:4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51-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国枫律证字[2024]AN151-1 号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佳都科技"或"公司")委托,就公司实施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12-16 10:4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12 月 16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佳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 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 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 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可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 格及酬金进行 ...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12-16 10:4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 特制定《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 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12-16 10:48
证券代码:600728.SH 证券简称:佳都科 技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1 / 3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 3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一、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公司"或 "上市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计 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实施方案等 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 购份额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公司经营业绩及 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 ...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内部控制制度
2024-12-16 10:48
第一条 为加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 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公司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行业及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 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各职能机构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负责,并定期对公司 内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内部环境控制 6 | | 第三章 | ...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4-12-16 10:48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company is responsible for handling investor complaints and must resolve issues in a timely manner to protect investor rights [2] - This system applies to complaints related to securities marke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investor rights protection [2] Group 2: Complaint Handling Mechanism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the main responsible person for handling investor complaints, with the Board Office managing the reception, classification, and summary of complaints [4] - The Board Office must accept various direct complaints and handle indirect complaints from regulatory bodies [5] - Staff training and necessary resources are essential to ensure effective complaint handling [5] Group 3: Complaint Processing Procedures - Investors can submit complaints through multiple channels, including phone, mail, fax, email, or in person [7] - Complaints must be submitted with real names, and the company has 15 days to decide whether to accept the complaint [9] - The company must complete the handling of complaints within a specified timeframe, typically 60 days, and inform the complainant of the outcome [11] Group 4: Accountability and Record Keeping - The company will include complaint handling in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personnel [7] - A detailed complaint handling ledger must be maintained, documenting all relevant information for at least two years [9] - In cases of abnormal visits or mass incidents, the company must activate a stability plan and report to local authorities [9]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6 10:48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8 人,参与表决 8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 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何华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公司执行总裁何华强先生因工作职责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辞去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