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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 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 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 状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华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 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证券交易所仅 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上市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1 第七条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发展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
江中药业(6007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四至第六条规定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 审 ...
江中药业(60075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备案并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 ...
江中药业(6007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本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 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投资者,不得实 ...
江中药业(6007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 任期为三年,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辞 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权限和职责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 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 ...
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2 10:17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 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 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 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 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用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 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