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YY(6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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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1-01 16:0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监事会审阅了《江中药业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资料,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 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正 向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旨在保证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 ...
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5-01-01 16:0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明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 予及解除限售程序、发生异动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 理等各项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规定制订而成,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除特别指明,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激励 计划中该等名词的含义相同。 一、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一)股东大会 1、审批激励计划与本办法。 6、其他由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的职责。 (二)董事会 1、审议激励计划与本办法,依据相关法规 ...
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1-01 16:0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保证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 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特制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
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并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为了更好地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调整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 数、授予数量及其分配、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标企业等内容并修订相关文 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的修订 修订前: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
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8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其中,首次授予621.70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99%,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90.40%;预留授予66.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9.6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本公司"、"公司") 于199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 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经营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的生产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08: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的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 +86 21 52341668 F. +86 21 5234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2 月 | 释 义 | | | 2 | | --- | --- | --- | --- | | 第一节 | | 律师声明事项 | 4 | | 第二节 | 正文 | | 5 | | | |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5 | | | |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10 | | 三、结论意见 | | | 1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12-26 08:27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4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不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相关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111,133 | 111,133 | 2024 年 | 12 | 月 | 31 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10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0:08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7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 |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 ...
江中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0: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50 在江西省 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 7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0:08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推选刘为权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