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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有关联关系的,包 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从事证券服务业 及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其他相关机构和个 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二)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 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原则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在相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并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 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效率,规范股东会会议议事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新疆友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募集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保障董事会的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和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疆友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 会负责制定。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