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hao Group(600778)

Search documents
友好集团(60077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14 11:11
友好集团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78 公司简称:友好集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20 友好集团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建伟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4 11:11
(2024 年 8 月修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规范股东大会会议议事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大会规则》)、《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4 11:1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修订) 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2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宗旨及经营范围………………………………………………………3 | | 第三章 | 股份………………………………………………………………………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4 11:1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决策合法化、科学化 和制度化,确保董事会正确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普通董事 5 人,其中 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上述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 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战略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4 1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4 11:1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 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 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8-14 11:1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1.8 条 | 1.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1.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 | | | |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 | | |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 | | | 人。 | | | 4.1.3 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4.1.3 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 ...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8-06 10:08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 8 月 2 日、8 月 5 日、8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公司内外部经营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友好集团:关于《友好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函
2024-08-06 10:08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 对公司股份进行了部分增持,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牛钢先生不存在买 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函复。 关于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牛钢 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收悉,经本公司核查并向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牛钢先生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4年8月6日 截至本次回函日,除你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本公司、你公司实 际控制人牛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