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Group) (6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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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11-15 11:24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 (GROUP)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 --- | | 发 ...
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13 10:07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901 号 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 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07 12:05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186 分 类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 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21日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 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 文件,现批复如下: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03 23:0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 (GROUP) CO., 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7-07 10:08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 (GROUP) CO., 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2-27 23:54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 (GROUP)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1-06 08:40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 (GROUP)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19,412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5%。 | | |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 | 每股发行价格 | 人民币【】元/股 |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行后总股本 | 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