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XIN MEDIA(601801)
Search documents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1 / 15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 4 第二章 职责权限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 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二名。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1: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利 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 常性损益,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1 2.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7 11:26
公司代码:601801 公司简称:皖新传媒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正确履行社会责任,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所属 各单位自愿将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 于与捐赠人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的原则: (一)自愿无偿。各单位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 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 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二)权责清晰。对外捐赠的财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 明确,应当为公司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各单位经营者或者 其他职工不得将本单位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三)量力而行。各单位对外捐赠应充分考虑经营规模、 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发生或将要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单位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上述股东指定的联络人; 5.其他可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17 11:26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克文 委员:丁勇、胡泳、周峰、周泽将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6 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委员:胡泳、周峰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止。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泽将 2024 年 4 月 18 日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2024-04-17 11:2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705041507Y。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 认购的内资股,并于201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XINHUA MEDIA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邮政编码:2300 ...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7 11:26
2023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计划》。 2023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规范运作内审核查报告》十一项议案。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在 2023 年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职。现将审 计委员会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