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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发生或将要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单位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上述股东指定的联络人; 1 5.其他可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支机构、控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 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 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直通车"(以下简称直通车), 是指公司按照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信息披露系统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直接提交至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 1 督管理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重要 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本制 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工作,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1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 其衍生品。对同时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其持股需合并计算, 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 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也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 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主要负责对 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组成,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公司章程》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以下简称 ESG)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 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2:4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工作职权,规范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 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 1 聘任可以连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
皖新传媒: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9 12:33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安徽新传媒 (Anhui Xinhua Media) held a temporary board meeting on October 29, 2025, to review the company's Q3 2025 report and other document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安徽新传媒 shows that the education services segment accounted for 88.49%, modern logistics for 37.67%, cultural and sports supplies and others for 10.96%, other businesses for 2.65%, and total segment for 0.29%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安徽新传媒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12.9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share market has surpassed 4000 points, marking a significant resurgence after a decade of stagnation, with technology leading the market's transformation into a "slow bull" new pattern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