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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鼎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1 第三条 ...
鼎龙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受国际政治、经济形 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在此背景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 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交易方式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将在境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 ...
鼎龙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一)项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 ...
鼎龙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鼎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 ...
鼎龙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会丽)
2024-02-07 13:4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谢会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名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 ...
鼎龙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 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 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 股东 9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4 | | 第四节 | | 董事会秘书 41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5 | | 第一节 | | 监事 4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7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 ...
鼎龙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2-07 13:42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浙 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 孙斯薇女士、周菡语女士、史元晓先生、刘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鼎龙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2-07 13:42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就2024年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公司关联人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夏瑞鼎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盐城瑞鼎"、"宁夏瑞鼎",合称"瑞鼎"或"关联人")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 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
鼎龙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向阳 谢会丽 孙斯薇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会丽女士、蒋浩先生、潘志 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谢会丽女士、蒋浩先生、潘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 ...
鼎龙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2-07 13:4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规定,对鼎龙科技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就2024年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公司关联人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夏瑞鼎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盐城瑞鼎"、"宁夏瑞鼎",合称"瑞鼎"或"关联人")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2024年度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