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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 关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 为适应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而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 4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 ...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涉及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 名委员会选举产生,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提 名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一条 为完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等情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 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董事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
德新科技(6030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 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 断,可依照本制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 ...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和考核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德新科技(6030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 ...
德新科技(603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 司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等人员。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任期内总经理可以提出辞 职;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公司总经理任期届满、辞职或者解聘生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 职责,保障总经理机构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
德新科技(6030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一)公司董事、 ...
德新科技(60303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09: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开、公平、公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应当回避表决;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 ...
德新科技(6030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09:31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结合《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