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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11 11:09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 ...
华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发展四个专门委 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 员应占各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还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公司董事 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相关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的修改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华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1 11:09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
华立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3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扣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 超 告 4 如春路1号 27 层 2206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v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法 Telephone, +86 (10) 82330558 +86 (10) 82327668 unaw daxincna.com.cn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38 号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
华立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李婉娇)(已离任)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本人在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职 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婉娇,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莞市金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东莞市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 ...
华立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 ...
华立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 ...
华立股份: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11 11:09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 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 年审会计师姓名:凡章、王金云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 | | 评估 价值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 | | 类型 | | | 合并东莞市华富立装饰 | 北京中林 | 朱鹏明、 | 中 林 评 字 | | 可收回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饰面板业 务形成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人民币 1,422.45 万元, | | 建材有限公司饰面板业 | 资产评估 | 廖志亮 | [2024]105 | 号 | 金额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
华立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黄卫祖)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4 月 11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卫祖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卫祖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黄卫祖先 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华立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股东大会 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