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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薛玉莲)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薛玉莲女 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华立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3、合作主体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含外币理财折 算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理财产品, 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 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 止。该事项无需 ...
华立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1 11:09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254.28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9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02 ...
华立股份: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6 亿 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最高 额不超过 7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最 高额不超过 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预计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在公司全 资子公司之间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 /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和 ...
华立股份: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11 11:09
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10)8232766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29 号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 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司 ...
华立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1 11:09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 ...
华立股份: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领取津贴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 ...
华立股份: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 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 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投入产出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裁办公会议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机构, 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总裁办公会议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机构,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 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或提供、接受服务等重大合同事项; (二)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
华立股份: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职责权利,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 协助总裁工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本着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原则进行。总裁负责 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全部事务,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公司经营中之不 同业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特点,掌 握相关行业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民主公道、廉洁奉公。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
华立股份: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1 11: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 控制公司风险; (四)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 公司层面; (二) 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 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 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 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