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6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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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5 13:02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并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 ...
天和磁材(6030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对外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包头天和磁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 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 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的投资(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 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
天和磁材(60307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震宇) 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 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4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震宇,196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上海宏 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任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师 协会理事,江苏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
天和磁材(6030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以及《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 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 1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 ...
天和磁材(6030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包头天和 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3:02
2025 年 4 月 24 日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安利先生、朱震宇先生、陈凯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安利先生、朱震宇先生、陈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天和磁材(6030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包头天 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天和磁材(6030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 ...